一、设计说明
中文标准字(校名)采用王羲之碑体能体现澳门新浦新京深厚的历史沉淀。字体展现出平和自然、遒美健秀的特点,笔势委婉含蓄,与澳门新浦新京“向善、求真、唯美、有容”校风所展现的海纳百川,全面创新的教育目标高度吻合。王羲之碑体同时蕴涵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,象征着中南精神代代传承。
二、使用规范
澳门新浦新京中文标准字是独有的,是结合澳门新浦新京个性特别设计的,是塑造澳门新浦新京整体形象,造就标准识别符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在识别系统中具有与标志同等重要地位,便于增加澳门新浦新京品牌形象在传播过程中的易记性和识别性。在制作的过程中须严格遵循并以此作为监督标准,从而确保中文标准字体在任何场合的正确表现。
中文标准字同样可以作为澳门新浦新京的象征,中文标准字体代表着澳门新浦新京的形象与气质,它可以作为澳门新浦新京形象单独使用。
中文标准字单独使用时需要占据突出,醒目的主体位置。同一个平面上,中文标准字单独使用时则不得再与其他任何设计元素搭配。
中文标准字需要按照标准使用,不可裁剪、变形、勾边或者渐变。
中文标准字可以与标志(校徽)组成标准组合搭配使用。
澳门新浦新京英文标准字采用Arial粗体。是结合澳门新浦新京标志(校徽)与中文标准字而设定的,是塑造澳门新浦新京整体形象,造就标准识别符号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作为标识使用时必须与标志和中文标准字同时使用,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连续、统一,不可随意改变字型、比例、粗细,也不可倾斜。
三、其他事项
其他设计及使用说明见VIS手册。